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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经济信息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1年,区经济信息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内容主要包括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天然气经营许可及相关设施设备拆装企业公示、安全处罚、相关产业政策、行政执法、项目投资备案等方面。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1个、公开其他政策文件7个、行政许可2条、行政处罚10条、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77项、办事指南1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44条、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区经济信息委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渝北区2015年以来工业厂区更新项目相关信息。因申请人提交的公开申请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且未补正相关内容,故视作放弃申请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以依法依规、社会需求、信息查阅为导向,加强和规范公开信息管理,分类细化公开事项,将本部门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提供、谁把关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舆情等方面对信息稿件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平台建设。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的原则开展信息平台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各业务科室职能职责,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基础、丰富信息公开途径,严格按照市、区各级平台信息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经济信息委板块为主要信息出口,加强后台信息更新维护。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问责,落实综合科作为政务公开的牵头科室,其余科室作为相关公开内容的责任科室,所有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建立定期抽查的监管机制,落实定期发布要求,综合科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持续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2021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对于应当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等不够熟悉,把握不够准确。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差,因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把握不准确,部分需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未及时发布,影响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我委发布的政策解读还局限于文字解读,解读方式不够丰富。

(二)2022年改进措施:一是补充工作力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数量,要求各业务科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对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原则上不频繁更换,以保证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熟悉。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充分利用职工大会及科室会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敦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业务科室对接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三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增加更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力求将图片、音频、视频融入到政策解读中,使政策解读图文并茂,达到更加清晰明了、通俗易懂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3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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