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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加工制造业企业渡难关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1-04-14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加工制造业企业渡难关的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共渡难关,在确保中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号)等政策落地的基础上,渝北区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加工制造业企业渡难关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其中的一条。

二、主要内容

细则对三个方面给予补贴

(一)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满足条件的企业,按其2019年7月至12月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为计算基数,给予配套扶持,贴息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利息的50%,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疫情稳岗稳产扶持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若2020年一、二季度产出同比分别达到2019年一、二季度的70%、100%,2020年用工(参保人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则根据企业2019年的产值的多少,给予一定的扶持。

(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局限于口罩、防护)生产企业,需新购置防疫物资生产设备的,按一定设备投资比例,给予企业补助。

三、相关说明

细则是《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一条,主要针对加工制造业领域,是对《重庆市渝北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措施》(渝北府办〔2020〕14号)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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