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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区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12-11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区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2022〕2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助推渝北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千亿级软信产业集群。参照《重庆市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惠企政策,结合实际,按照《2023年区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一)企业“免申即享”惠企政策。

1.鼓励产业生态集聚。对纳入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荣誉称号,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1)支持条件: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第一批)的函》中认定的楼宇为准。

2申报材料:区经济信息委将拟支持项目在相关平台公示后,企业提交确认函

2.支持企业壮大规模。1)对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2)对经认定年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2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1)支持条件:1.对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以2022年软件行业升规入统清单为准,先给予部分奖励,若2023年营业收入增速为正(以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月月报数据为准),再给予剩余资金奖励。2.对经认定年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以2022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数据为基数认定营收突破规模,且2023年11月月报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

2申报材料:区经济信息委将拟支持项目在相关平台公示后,企业提交确认函

3.鼓励企业创先争优。对首次入选“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龙头型、成长型、创新型重点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12.5万、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达到更高级别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1)支持条件: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名单的通知》中认定的企业为准,其中在2023年以前已经享受过一次性补贴,且没有晋级的企业,不能再次享受补贴。

2申报材料:区经济信息委将拟支持项目在相关平台公示后,企业提交确认函

4.支持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或在当年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25万元、12.5万元、12.5万元一次性奖励。

(1)支持条件:1.以国家部委公示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名单通知中认定的软件企业为准。2.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名单的通知》中认定的软件企业为准。

2申报材料:区经济信息委将拟支持项目在相关平台公示后,企业提交确认函

(二)企业自主申报惠企政策。

5.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鼓励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成立独立法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对前述新成立且一年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按其软件业务收入3%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1)支持条件:企业成立独立法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新成立且一年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申报材料

①《2023年区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按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按时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2022年年报、2023年1-11月报表

④2022年度软件业务销售合同及发票;

⑤2022年度财务状况相关佐证材料,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其他重要资料。

6.支持企业提档升级。(1)对首次获得“双软”评估的企业,根据企业评估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首次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按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被认定为更高级别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1)支持条件:对首次获得“双软”评估的企业,以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官网公示2022年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结果为准。对首次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企业,以企业提供2022年新增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为准。

2申报材料

①《2023年区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按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按时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2022年年报、2023年1-11月报表;

对首次获得“双软”评估的企业,企业需提供2022年度开展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认定发票等相关佐证资料;

对首次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企业,企业需提供2022年度获得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其他重要资料。

7.支持软件产品能力提升。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在工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软件产品。对纳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软件产品名单并获得资金奖励的,分别按照销售额的5%和3%给予该企业奖励,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25万元,该政策不与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奖励政策重复享受。

(1)支持条件:以获得2022年度国家级和市级重点软件产品名单且获得资金奖励企业为准。

2申报材料

①《2023年区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按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按时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2022年年报、2023年1-11月报表;

纳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软件产品名单并获得资金奖励的佐证资料;

⑤2022年度财务状况相关佐证材料,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软件业务销售合同及发票;

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其他重要资料。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受理:2023年12月14日下午18:00前,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提交智能制造科,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初审:区经济信息委智能制造科组织开展对应项目的初审工作。根据各类申报项目要求,需要第三方机构、专家参与审核的,由受理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3.确认名单公示由区经济信息委将拟支持项目在相关平台公示3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企业提交确认函

4.资金拨付:区经济信息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及奖励补助建议进行会商,资金安排方案通过区经济信息委行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由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向企业拨付。

、其他说明

1.本申报指南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不超出年初预算资金总额,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经济信息委及有关部门研究确定,重大事项报经区政府审定。

2.资料提交及政策咨询区经济信息委智能制造科,联系电话:67821066。


附件:1.2023年渝北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确认函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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