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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35053D/2023-0010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经信(工业安全)罚〔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经济信息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经信(工业安全)罚〔2023〕6号)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北经信(工业安全)罚〔2023〕6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重庆市南迪火花塞制造有限公司

住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环港路11号1幢

区经信委于2023年9月7日到重庆市南迪火花塞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企业未建立库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整改期限到期后,9月12日区经信委到企业进行了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仍未建立库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的规定,决定给予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公开监督方式:主动公开,电话:023-63120702。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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