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35053D/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经济信息委
-
- [ 生成日期 ]
- 2024-0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4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区规划项目的比选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区规划项目的比选公告
为推进渝北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3〕143号)要求,拟采用比选方式遴选1家研究单位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建设规划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根据渝北区产业情况以及渝北区重点产业布局,结合渝北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规划渝北区2023年-2025年电基础设施产业示范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路径,打造符合渝北实际的亮点模式,编写重庆市渝北区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区建设方案1份。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工作内容:负责组建咨询团队,主持整个咨询服务过程,提供方法指导,检查重要的交付文件,负责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对项目的总体咨询服务质量负责。投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
2、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不少于6名,主要工作内容:在项目负责人指导下,开展具体任务的咨询服务,主导和参与相关文件、报告的编制,跟进搜集与整理相关数据和资料。
3、如需调整服务团队主要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总金额不能超过限价标准,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内容,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提交报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18:00,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指导科(渝北区两路街道双凤路98号620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五、最高限价(含税价):肆拾玖万元整(小写:¥490000元)。
六、成交原则:满足全部采购需求,不超过最高限价,按照综合评定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
七、比选资料
(一)报价函
(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
(五)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比选资料均需单位盖章)
八、联系方式
区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张腾/杨超
联系电话:18580129088/18202396587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