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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产业(含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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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经济信息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1-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1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为助推渝北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助力数字化变革,加快形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发展态势,渝北区经济信息委制定了《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3月1日前反馈至渝北区经济信息委,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50386586@qq.com,并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二、信函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路98号,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智能制造科(邮箱:401120),并在信封注明“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稿)》

             2.关于《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稿)》的制定说明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 

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修订稿)

 为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渝北区软件产业振兴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2022〕47号),助推渝北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鼓励产业生态集聚

鼓励楼宇运营主体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生态,打造重点软件产业楼宇。根据渝北区关于重点软件产业楼宇认定评价相关规定对运营主体实施评定,每年给予排名前5运营主体50万、40万、30万、20万、10万运营奖励;对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的运营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条 优化产业发展载体

鼓励渝北区重点软件产业楼宇运营主体,出台租金减免、购房装修、网络通讯、适配评测等支持政策,完善楼宇生活服务功能,布局便捷社区空间和配套设施,全面提升楼宇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运营管理等能力,引导一批中小微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入驻,提升产业楼宇使用率。

第三条 支持企业壮大规模

对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达到更高级规模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对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榜单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龙头型、成长型、创新型重点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25万、1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达到更高级规模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对首次获得市级“专精特新”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区内企业进行一次性奖补,其中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

第五条 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

鼓励非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成立独立法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对前述新成立且一年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按其软件业务收入3%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第六条 支持企业资质升级

对首次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按五级、四级、三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被认定为更高级别认证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对首次获得“双软”评估的企业,根据企业申报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支持软件产品能力供给和应用 

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在工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软件产品。对纳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软件产品名单并获得资金奖励的,分别按照在区开票额的5%和3%给予该企业奖励,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和50万元。该政策不与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奖励政策重复享受。对成功揭榜重庆市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企业,榜单奖励资金按照市、区两级1:1比例进行补助。

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利围绕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产业融合、生态宜居等领域,打造特色应用场景示范。对带动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应显著的特色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扣除财政投入)的3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奖励的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按照获得奖励资金1:1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加大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

第八条 激励人才团队活力

结合渝北区人才政策,在资金奖励、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社保医疗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软件人才集聚存量楼宇开展创新创业。对引进或新注册成立的中小微软件企业,入驻渝北区存量楼宇,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第九条 支持研发平台建设

支持软件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科普基地等创新平台。对新认定或在当年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 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区内国有资本牵引作用,鼓励渝北区针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提供精准化股权投资支持。引导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向入驻存量楼宇的中小微企业倾斜。企业升级贷、创业担保贷等,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附件2:

关于《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稿)》的制定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2年7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2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进一步助推渝北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千亿级软信产业集群,争创中国软件名园,形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发展态势,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委起草了《渝北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稿)》(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征求意见情况:1月16日,我委第3次书面向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11个部门征求意见,其中区临空办、区人社局、创新经济走廊、空港经济公司4个部门反馈无意见;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2个部门提出6条意见,均已采纳;区金融办等5个部门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具体详见附件2-1。

1月29日,我委向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代表(长安软件、城银科技、中科创达、立信数据、奥莫软件)及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书面征求意见,6家单位回复无意见。

1月31日,我委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国盛IEC提出1条意见,予以采纳,具体详见附件2-1。

(三)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及结论:经我委审查科室审查,该文件未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标准。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对文件的主要内容、重要制度设计进行简要描述。

《十条措施》紧紧围绕衡华市长提出的抓生态、抓场所、抓场景、抓企业、抓人才5个方面,形成了鼓励产业生态集聚、支持企业壮大规模、鼓励企业创先争优、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支持企业提档升级、支持软件产品能力提升、支持创新应用示范、 激励人才团队活力、支持研发平台建设、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10条措施。

其中抓生态、抓场所方面包含了第一条鼓励产业生态集聚、第九条支持研发平台建设、第十条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3条措施,目的是通过奖励楼宇运营方、支持研发平台建设及加大金融支持,鼓励运营团队出台房租减免、装修补贴、就业补贴等政策,引导一批中小微软件企业入驻,提升产业楼宇使用率。

其中抓企业方面包含了第二条支持企业壮大规模、第三条鼓励企业创先争优、第四条支持软件业务独立运营、第五条支持企业提档升级、第六条支持软件产品能力提升5条措施,目的是为了激励软件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大型软件企业成为龙头型引领企业。

其中抓场景方面包含了第七条支持创新应用示范1条措施,目的是为了支持企业打造特色化、标杆化应用场景示范项目,不断开拓市场。

其中抓人才方面包含了第八条激励人才团队活力,目的是支持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

(二)重点阐述文件与上位法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内容(特别是创设性规定),并说明理由。

一是十条措施中1、2、4、5、6条为新创政策,第3条为原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政策拓展,第7条为原大数据应用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拓展,第8条为人社局原有人才政策,第9条为区经信委原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政策,第10条为金融支持政策,不涉及资金。二是对比两江新区、高新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中区(详见附件2-2),我区在软信企业集聚、软信企业发展和产业生态打造方面的扶持力度基本持平南岸区、九龙坡区、渝中区,与两江新区和高新区政策侧重点不同。如:首次入选“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我区按照级别分别给予50万、25万、10万的奖励,高新区择优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两江新区没有该扶持政策;首次获得双软评估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他区没有类似政策。三是资金测算,按照单项最高评估,初步预估《十条措施》扶持资金1730万元(详见附件2-2),其中市级资金500万元(2022年“满天星”行动计划市对区考评奖励),剩余1230万元需区级财政承担,该专项资金采用总额控制、统筹平衡安排的原则使用,不超出年度预算资金总额。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婉秋

电  话:677821066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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