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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7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由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锦湖路106号,邮编:401147,电话:023-604300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渝北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渝北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渝北府办﹝2020﹞66号)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主动做好各类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工作,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提升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分局按照《条例》及《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细则》相关要求,全年主动公开便民利民举措、公安机关负责行政事项、社会治安情况等各类信息共计1445条,积极展现公安工作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分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38项,为历年之最,均及时依法依规办理,未出现错办、漏办,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公开方面,分局对外发布信息均要接受保密审查,重大信息需经分管局领导把关审核并视情上报分局主要领导。依申请公开方面,明确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职民警负责办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先由主办民警受理,形成初步办理意见后汇报法制支队主要领导进行共同研判,达成一致办理意见。随后,主办民警严格按照《条例》规范办理,并由办公室主要领导从文字表述进行审核,后由法制支队在法律适用上进行二次审核,形成最终办理意见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发,及时回复申请人。通过主办民警、办公室主要领导、法制支队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领导的层层把关,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分局现建有公开平台24个,其中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23个(含8个微信公众号、3个政务微博、其他政务新媒体12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分局现有政务公开机构1个,由1名副局长分管,1名正科级领导为科室负责人,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其中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民警1名,负责主动公开工作民警2名,兼职警务辅助人员5名。分局严格逗硬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的民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优先考虑表彰奖励。同时,组织相关民警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知识,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46

699

14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8768.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2

0

0

7

0

0

0

4

4

4

0

0

2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板块的衔接有待加强,分局政务网站管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分别由三个不同部门分管,在日常工作衔接沟通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确保各项工作数据进展保持统一,提升公开质效。另一方面是部分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板块的民警服务意识还有待提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方法掌握得不透,落实的还不够好。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架构。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各个板块的职责作用,杜绝各个板块工作互不知情、配合不力的情况,不断提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充分运用好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民生警务平台等媒体资源,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相关民警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开展典型案例会商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分局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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