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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000450531546K/2024-0004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公函〔2024〕1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公安分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9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关于

区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黄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第32号)已收悉。对此建议,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转变管理理念”的建议

一方面,对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分局交巡警支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等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另一方面,对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及交强险赔偿情况。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第1款之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确保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法律面前地位平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依托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机制,每月组织涉及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勤务大队通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围绕非机动车扰序驾驶的危害、规范停放重要性、上放学接送学生安全驾驶等开展宣教活动。20231月至20243月,平均每月开展宣传活动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在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中,对驾驶非机动车的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安全文明驾驶。20231月至20243月,平均每月发放2000余份。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商圈、主干道、重要干支道、重要次干道及主要路口等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整治行动。以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通行密集时段和主要路段为重点,组织专项执法小分队,依法查处严重干扰通行秩序的无牌、乱停、违法掉头、逆行、违法加装遮阳伞雨蓬、违反交通信号等突出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多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优势,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把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纳入全年重点工作,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持续强化电动车违法行为常态整治,严密监控电动车乱象,着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下一步,分局交巡警支队将联合各镇街进一步强化城区非机动车管理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规范停放。依托区道安委平台建立交通安全警示信息微信平台四级转发机制,将非机动规范停放提示信息定期通过交巡警支队编辑转发至镇街、镇街转发至社区、社区转发至网格员、网格员转发至各群众,确保“一竿子插到底”。通过拍摄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向群众宣传非机动车乱停放的危害和有序停车的正确方式。

此复函经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局长审签,并将通过渝北区公安分局网站政务公开栏或渝北交巡警新媒体公众号对外公开。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至区人大代表龙溪联系小组,再转交区人大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

在此,真诚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恳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渝北公安工作!

此函。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20245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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