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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产业发展类(共11条)

日期:2024-05-24

1.

政策内容:实施生猪规模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市、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储备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

政策依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委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农发〔2021〕101号)

执行期限:长期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联系电话:023-67178193

2.

政策内容: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加工园区贷款采取贴息方式予以支持,贴息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5号)

执行期限:长期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联系电话:023-86016486

3.

政策内容:在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中,对总资产规模达到4000万元以上(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达到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1500万元以上(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4000万元以上(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可按程序申报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

政策依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19〕159号)

执行期限:长期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联系电话:023-86006729

4.

政策内容:直接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按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额的50%,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旅游景区、镇(街道)编制旅游总体规划按不超过规划总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渝北区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北文旅〔2020〕43号)

执行期限:长期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联系电话:023-67158839

5.

政策内容:以奖代补:对文化旅游企业产业发展(含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企业发展)、景区建设、酒店住宿、旅行社等示范项目建设补助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鼓励文化旅游企业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按照“谁主办补助谁”的原则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渝北区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北文旅〔2020〕43号)

执行期限:长期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联系电话:023-67158839、023-67822584、023-67808143

6.

政策内容:对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企业在渝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择优按照不超过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对在中心城区新开业且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商业品牌亚洲旗舰店、中国(内地)旗舰店、西南旗舰店、重庆旗舰店,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引进企业(商业场所业主或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按照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层级、数量、运营成效及经济影响等综合情况,择优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8号)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联系电话:023-67821090、023-67821001

7.

政策内容:对区属建筑企业年产值首次超过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给予总额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资金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渝北府发〔2021〕2号)

执行期限:自2021年1月19日起执行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联系电话:023-67192892

8.

政策内容:对国际品牌酒店引进、绿色饭店节能改造及创建、经济型连锁经营酒店发展、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评定及创建、住宿业法规标准起草、住宿业人才培训及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补助或奖励。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2〕84号)

执行期限:暂无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联系电话:023-67821001

9.

政策内容:鼓励银行机构将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更多投放到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支持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针对海外仓建设推出内保外贷业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离岸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风险保障和融资促进作用。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5号)

执行期限:暂无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联系电话:023-67812165

    10.

    政策内容:对在重庆辖内银行开展汇率避险业务、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按照20元/万美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汇率避险奖励。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奖励的通知》(渝商务〔2023〕161号)

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联系电话:023-67812165

    11.

    政策内容: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快递进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对快递企业在乡镇、村设立网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72号)

执行期限:长期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联系电话:023-6782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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