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创新类(共16条)
1.
政策内容:支持科创型企业上市,优化调整我市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重点培育企业奖补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新经济新业态中小企业上市。
政策依据:《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10号)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重庆市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3-67137690
2.
政策内容:对首次审核入库的市级科技型企业、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补1、20万元。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科企奖励2020年5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180009
3.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牛羚、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性企业,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5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180009
4.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型(高端)研发机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普基地等创新平台,按上级奖补到位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符合接券资质的,优先确定为全区创新券接券单位。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23914、023-671800095.
5.
政策内容:对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统的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区内报核总额的5%给予补贴;前两年度均享受区研发补贴且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的,可按当年增长额的30%给予补贴。两种补贴方式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23914
6.
政策内容:鼓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市级重点专项以上的科研项目,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按当年下拨经费的50%给予区级配套,单个项目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23914、023-67180009
7.
政策内容:对新获得国家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按上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180009
8.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产品,一次性奖励所属企业1万元/件。对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其单项产品初始年新增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销售收入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180009
9.
政策内容:对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简称“科信贷”)的企业,据实补贴担保服务费。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17328
10.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市级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按市级奖励的50%配套。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经申报同意后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单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11.
政策内容:对新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团队),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团队),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36号)
执行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12.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发〔2022〕23号)
执行期限: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13.
政策内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成功新孵化区内企业为市级入库科技型企业的,每获批1家,奖励1000元;孵化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获批1家,奖励1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发〔2022〕23号)
执行期限: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14.
政策内容:对2022年以来孵化载体内从业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及区属国有平台公司从业人员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技术经纪人(经理人)证书的,据实补贴资格认证培训费用,每个载体(机构)每年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发〔2022〕23号)
执行期限: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15.
政策内容:对评估优秀的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给予绩效考核奖励,促进全区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对市级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通过市级考核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给予市级考核奖励1:1配套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北府办发〔2022〕23号)
执行期限: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3-67808759
16.
政策内容:对新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后,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对新获得海外单一国家商标申请注册的,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最高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3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对专利申请在渝北区内且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0.1万元。对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同一发明创造既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权又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海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只享受一次资助。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30万元/件、10万元/件。对当年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培育合格并经认定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的企事业单位,且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5件及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的,一次性资助0.5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15号)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渝北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23-674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