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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类(共5条)

日期:2022-12-19



1.

政策内容:实施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1.3%的担保费补贴,展期业务一并纳入奖补范畴。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奖励,对首贷业务、低费率业务、支小支农占比较高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2‰—6‰的绩效奖补。

政策依据:《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金〔2022〕19号)

执行期限:至202312月31日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3-67137690

2.产业转型升级信用贷款。

政策内容:助企贷(产业转型升级信用贷款名称更新为助企贷)

政策依据:区政府与承贷银行的《助企贷工作专项方案》

执行期限:2025年12月底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联系电话:023-67385008

3.上市贷。

政策内容: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已上市挂牌企业、拟上市挂牌企业提供最长3年、额度600万元—3000万元的无抵押信用贷款,用于满足企业经营周转资金需求,贷款利率执行不高于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区政府与承贷银行的《上市贷工作专项方案》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底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联系电话:023-67385008

4.

政策内容:实施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担保机构降低费率,对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分档给予1%—1.3%担保费补贴。加大对贷款规模较小、政策性占比较高、担保费率较低的担保业务补贴力度,对新发生单户500万元以下支小支农业务占比达到50%的给予2‰奖补;对新增首次贷款业务的给予2‰奖补;对担保费率低于1%的给予2‰奖补。

政策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财规〔2023〕1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3-67137683

5.

政策内容:对获得银行商标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采取“以补代奖”的方式,按贷款时银行同期LPR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时间从计算质押贷款利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同一企业同一知识产权标的物一年只享受一次。对企业商标专利质押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保险费,按实际发生的担保费、保险费的50%给予补助;对商标专利质押融资产生的评估费给予50%的补贴。同一企业一年贷款贴息及担保、保险、评估费补贴金额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商标专利质押贷款申请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在申报该项贴息时,已享受的贴息期予以扣除。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15号)

    政策来源:区级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渝北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23-674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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