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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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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0093159060/2021-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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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10-12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3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区级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4号)要求,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8月至9月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

本次检查,按照检查指标体系,随机抽取了9个政府采购项目,分别为:公开招标项目20A0213(2020年新扩建学校功能室图书室设施设备)、21A0127(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家具),20C00244(悦来街道城市基层智慧治理)、20C00238(2021年2022年城市公园鲜花),竞争性谈判项目20A0118(两江小学B校区直饮水设备)、20A0006(2019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农村“四旁”植树项目苗木),询价项目20A0298(智能化装配式全钢结构公共卫生间)、竞争性磋商项目20C0141(华荣路片区B32-1地块新建小学方案设计)、单一来源项目20C00247(双龙湖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商服务)。针对采购代理、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开评标、中标、合同管理、保证金、档案保存、质疑处理等十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总体来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中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较好,能够依法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服务,能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采购程序基本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仍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够合规、采购程序不够严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本局于2021年10月11日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就检查出的问题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整改意见及工作建议。

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督促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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