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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000MB1584853C/2023-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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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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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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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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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9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渝北府地〔2023〕94号 )
来文单位:渝北区府)
渝北府地〔2023〕94号 签发人:廖红军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我区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确需征收土地。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与用地基本情况
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拟申请征收农民集体土地10.0690公顷,其中:农用地10.0353公顷(耕地3.0481公顷)、建设用地0.0337公顷。该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拟申请征收土地涉及古路镇希望村第1村民小组等2个镇4个村13个村民小组,共13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
二、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况
我区通过政府专题审议方式对该项目用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形进行了论证。经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因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项目用地符合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渝北府发﹝2021﹞7号,项目名称见第43页),项目用地已纳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联合审查通过的渝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用地无颠覆性意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我区确保项目布局和规模统筹纳入依法批准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渝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10.0690公顷。
三、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一)征收土地预公告
我区已按规定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3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和村、村民小组通过村公示栏方式发布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土地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二)土地现状调查
我区按规定完成了土地现状调查,已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填写了相关调查确认表,并由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确认。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我区按规定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庆市渝北区信访办公室于2023年6月7日备案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确定了2个风险点,分别为:施工安全及环境影响风险、建设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风险。拟采取及时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按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及时处置、妥善化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矛盾等风险应对措施。
(四)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
我区组织规划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8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和村、村民小组通过村公示栏方式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未收到听证申请,未召开听证会。我区于2023年7月11日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组织办理补偿登记
我区已按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组织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了补偿登记。
(六)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
我区已采取了足额预存方式按规定落实了征地补偿安置。所需社会保障费用已存入我区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我区已按规定完成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工作,已与涉及的全部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四、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标准执行《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发〔2021〕16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3万元/亩。加上农村房屋补偿、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住房安置等费用,补偿安置总费用预计3391.7477万元,已按规定落实,能够确保实施征地时补偿安置等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本次征地拟安置人员约35人,发放安置补助费安置35人(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3.8万元/人)。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拟对符合条件的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缴费补贴,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本次征地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1户,需安置1户,按照市政府和我市规定标准进行补偿,拟采取货币安置方式进行住房安置。
五、土地利用情况
该宗用地经依法批准并实施完毕后,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供应土地,作为建设铜锣峡储气库建设工程项目的用地。
综上,我区已依法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征地补偿安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申请征收土地。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方案一并报送。
妥否,请批示。
附件: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联系人:田娅,联系电话:67376662)
— 1—
附件
土地面积分类表
单位:公顷
镇(街道) 村组 |
权属 性质 |
土地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备注 |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交通 用地 |
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 |
其他 土地 |
小计 |
住宅 用地 |
特殊用地 |
交通用地 |
其他 |
小计 |
草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
古路镇 希望村1组 |
集体土地 |
1.9301 |
1.9301 |
0.6452 |
1.0779 |
0.0879 |
0.1191 |
|||||||||||
古路镇 希望村2组 |
集体土地 |
5.8494 |
5.8494 |
1.4977 |
0.0652 |
3.9531 |
0.0793 |
0.0018 |
0.2523 |
|||||||||
古路镇 希望村3组 |
集体土地 |
0.0591 |
0.0591 |
0.0423 |
0.0137 |
0.0031 |
||||||||||||
石船镇 太洪村8组 |
集体土地 |
0.5840 |
0.5840 |
0.2578 |
0.2224 |
0.0548 |
0.0490 |
|||||||||||
石船镇 河水村4组 |
集体土地 |
0.1191 |
0.1191 |
0.0001 |
0.1171 |
0.0019 |
||||||||||||
石船镇 河水村7组 |
集体土地 |
0.3073 |
0.3073 |
0.0212 |
0.2322 |
0.0489 |
0.0050 |
|||||||||||
石船镇 河水村10组 |
集体土地 |
0.7965 |
0.7628 |
0.3833 |
0.2846 |
0.0033 |
0.0916 |
0.0337 |
0.0337 |
|||||||||
石船镇 河水村15组 |
集体土地 |
0.0379 |
0.0379 |
0.0001 |
0.0378 |
|||||||||||||
石船镇 关兴村18组 |
集体土地 |
0.0915 |
0.0915 |
0.0101 |
0.0790 |
0.0024 |
||||||||||||
石船镇 关兴村19组 |
集体土地 |
0.1946 |
0.1946 |
0.1021 |
0.0679 |
0.0002 |
0.0244 |
|||||||||||
石船镇 关兴村31组 |
集体土地 |
0.0373 |
0.0373 |
0.0331 |
0.0042 |
|||||||||||||
石船镇 关兴村32组 |
集体土地 |
0.0189 |
0.0189 |
0.0168 |
0.0021 |
|||||||||||||
石船镇 关兴村33组 |
集体土地 |
0.0433 |
0.0433 |
0.0383 |
0.0050 |
|||||||||||||
合计 |
10.0690 |
10.0353 |
3.0481 |
0.0652 |
6.0720 |
0.2900 |
0.0018 |
0.5582 |
0.0337 |
0.0337 |
— 1—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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