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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35L/2021-0040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发改投〔2021〕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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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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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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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0-1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8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刚村唐家湾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金刚村唐家湾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金刚村唐家湾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立项的请示》(木耳府文〔2021〕47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金刚村唐家湾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木耳镇金刚村17社。
三、建设方案:木耳镇金刚村唐家湾污水处理站技改处理规模为30m3/d的AO工艺动力污水处理设施。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工,工期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