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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35L/2021-0034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发改投〔2021〕438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6 

关于兴隆镇黄葛村四社、五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兴隆镇黄葛村四社、五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与土地复垦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兴隆镇黄葛村四社、五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立项的请示》(兴隆府文〔2021〕116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兴隆镇黄葛村四社、五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黄葛村。  

三、建设内容:该项目实施规模约0.699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重构工程、配套工程、生物与化学工程、巡查与管护工程等。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工,工期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33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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