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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35L/2021-0025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发改投〔2021〕371号 
    • [ 主题分类 ]
    • 审批许可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07-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8 

关于大湾镇太和村村委会办公室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湾镇太和村村委会办公室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大湾镇太和村村委会办公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请示》(大湾府文〔2021〕20号)收悉。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经研究,同意大湾镇太和村村委会办公室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大湾镇太和村3社。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占地面积226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2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8平方米。建设太和村服务大厅,群众接待室,信访调解室,图书室等。计划于2021年8月开工,工期6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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