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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504310635L/2022-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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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发改价〔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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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 
    • [ 生成日期 ]
    • 2022-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5-09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我区乡镇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2022年中心城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555号)精神,依据中心城区居民、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就2022年我区乡镇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乡镇居民天然气一、二、三价区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每立方米2.19元、2.24元、2.29元调整为2.099 元、2.149元、2.199 元。

2.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乡镇居民天然气一、二、三价区最高销售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149元、2.199元、2.249元。

3.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乡镇居民天然气一、二、三价区最高销售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02元、2.07元、2.12元。

4.非居民用气。非居民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集体、CNG原料气,下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仍按现行价格执行,即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6元,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

二、执行时间

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41日至20221031日,其中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58日至2022127日。

三、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调价政策,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政策衔接,气费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有序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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