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35L/2021-002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发展改革委
-
- [ 生成日期 ]
- 2021-05-14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4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渝北区实际,我委起草了《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渝北区双龙大道153号(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5629833@qq.com。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5日。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拟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家庭与社会合理分担的原则,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渝北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办学等级 |
办学 形式 |
收费标准 |
一级幼儿园 |
全日制 |
城乡幼儿园一次性调整到600元/生·月 |
二级幼儿园 |
全日制 |
城乡幼儿园一次性调整到500元/生·月 |
三级幼儿园 |
全日制 |
城乡幼儿园一次性调整到400元/生·月 |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
全日制 |
城乡幼儿园一次性调整到200元/生·月 |
备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的17︰00至19︰00,收费标准为10元/生·次,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
该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附件2
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为贯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我委起草了《重庆市渝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文件制定背景
(一)拟调整价格的依据
1、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规〔2018〕5号):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市级定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水平;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
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
(二)拟调整价格的理由
1、现行收费标准不能支撑公办园良性发展。现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文件于2012年制定,距目前已有8年多时间未作调整。8年时间里,人力成本、办公成本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的收费标准既增大了财政的补贴压力,又不利于公办幼儿园的持续健康发展。
2、公(民)办幼儿园收费差距较大,矛盾突出。目前,大部分民办园都积极申请转为了普惠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根据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700元、800元、900元,均比现行的公办园收费高,若公办园收费不调整,将极不利于民办园的健康发展,也极易引发因抢占公办资源的社会矛盾。
3、落实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此次调整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家庭与社会合理分担的原则,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渝北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办学等级 |
办学 形式 |
收费标准 |
一级幼儿园 |
全日制 |
城乡幼儿园一次性调整到600元/生·月 |
二级幼儿园 |
全日制 |
城乡幼儿园一次性调整到500元/生·月 |
三级幼儿园 |
全日制 |
城乡幼儿园一次性调整到400元/生·月 |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
全日制 |
城乡幼儿园一次性调整到200元/生·月 |
备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的17︰00至19︰00,收费标准为10元/生·次,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
该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