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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启动分级响应的信息通报和发布有哪些要求?

日期:2025-09-16

1.I级、II级:由通信保障专班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报请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应急通信保障指挥机构或区政府批准后发布。

2.III级、IV级:由通发办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报请通信保障专班或地方政府批准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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