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1-001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1-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以下简称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等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直达资金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区共接收上级直达资金13.91亿元,已分配13.91亿元,分配进度为100%,实现支出13.41亿元,支出进度为96.4%。分资金类型看,正常转移支付1.64亿元,实现支出1.59亿元,支出进度为97.0%;特殊转移支付4.07亿元,实现支出3.92亿元,支出进度为96.2%;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19亿元,实现支出7.9亿元,支出进度为96.4%。惠企利民项目21个,惠企资金2,530万元,惠及463家企业,利民资金7,664万元,惠及104,004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局预算科、支付中心、法规监督科以及其他涉及直达资金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明确各个科室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同时,积极与民政、人社、工商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明确各相关科室、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将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落实落细,推动形成直达资金监管合力。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重庆市财政局《市对区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市对区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市对区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要求,从源头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管理,做好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支付核算对账、资金监控、建立台账等工作,保障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三是狠抓支出进度。财政各对口科室主动深入预算单位,帮助查找问题,共同制定措施,争取尽早形成实际支出;明确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每周支出进度通报和督导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促使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实行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对于支出进度慢的预算单位,原则上2021年不再安排同类型项目资金。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监控预警”和“业务督促”功能进行自查,同时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等开展直达资金专项审计监督,对发现的疑点逐条进行梳理、核实,确有问题的,通过收回资金、调整预算等方式限时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支出进度较慢。受疫情、汛情和高温等多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慢,支付进度偏慢。
二是项目调整较多。整个直达资金从财政部分配到区县,区县再落实到具体项目,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导致选取的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最终将资金调剂到其他项目。
四、明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完善财政项目库建设。结合全面绩效目标管理要求,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财政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保证直达资金下达后能及时实现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探索建立与社保、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收集惠企利民明细数据,确保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数据准确完整。
二是继续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按照对每笔直达资金的具体监管要求,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完善直达资金台账、建立直达资金监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全过程反映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实时进行动态监测。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