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补贴发放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1-0085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财农〔2021〕83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3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水利管理站、茨竹镇:

根据区水利局《关于2021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的函》(渝北水利函〔2021〕47号)文件,同意将水利管理站的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7万元调整给茨竹镇。具体单位、金额、科目列报详见附件。

请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区水利管理站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预算指标调整表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