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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是重庆市渝北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区与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产业发展科、政府债务管理科、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等10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228965.08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28965.08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514706.74 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14706.74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228965.0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980093.6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11132.4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9717.71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8021.24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514706.7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6,893.26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91,6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28965.0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28965.08元,比2022年减少514706.74元。其中:基本支出9,388,965.08元,比2022年增加476,893.26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84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991,600.0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项目开支,信息化建设、大宗资料印等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32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6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32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834287.12元,比2022年减少357039.08元,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定额预算标准调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40,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宇晴  联系方式:023-6713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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