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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简介( 2024年版)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是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组成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区与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三)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六)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区国资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做好与市财政局的衔接工作。区机关事务服务机构受区国资委委托,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区级党政群机关、镇(街道)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2.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委承担,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预算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产业发展科、政府债务管理科、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111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3-67137660

邮政编码: 401120

网站网址: http://www.ybq.gov.cn/bm/qczj/

下属单位
区财政项目结算事务中心
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
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主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义学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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