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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7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征求《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关于征求《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2331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收 (邮政编码:4011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92436716@qq.com

3、通过电话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3-67131321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实施细则》(渝财非税〔2016〕1号)文件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17号)于2023年1月1日废止。经研究,现对《重庆市渝北区财政票据管理实施细则》(渝北财预〔2017〕66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




拟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依据及理由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财政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北财预〔2017〕66号

2017.7.17

市级文件已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17号)已于2023年1月1日废止。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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