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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2-0072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2022〕548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3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国庆期间升挂国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委有关部委,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区属国有公司:

2022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渝府发〔2021〕25号),渝北区城市管理局统筹组织辖区及行业内国庆期间国旗升挂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升挂使用国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升挂要求

国庆节等重要节日、纪念日期间,各级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平台公司,以及大型广场、公园、商业街区、主要交通干道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居民)委员会及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之际各镇街、有关部委在重要路段、点位升挂国旗;其他依法应当升挂国旗的场所也要升挂。国旗升挂方式、位置及其他要求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及其他法规规范要求。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完成升挂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

国旗是国家象征,国庆等重大节日升挂国旗是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各镇人民政府,区委有关部委,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区属国有公司要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开展国旗宣传教育,统筹组织好国庆节期间升挂国旗工作。

三、严肃国旗使用

升挂使用的国旗、旗杆必须符合国家要求,不得升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国旗, 不得倒挂、倒插或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方式升挂使用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国旗应统一交到辖区市政环卫所依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国旗。

四、加强统筹组织

请各单位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切实组织好国旗升挂工作。一是开展国旗宣传活动,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场合依法使用国旗, 表达爱国情感。二是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国旗升挂,并督促应挂国旗场所的相关责任主体在国庆期间依法升挂国旗。三是清理国旗升挂、使用情况,依法加强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监管,及时更换不合规国旗。请各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2022年国庆期间渝北区国旗升挂情况反馈表》报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电话67806803,邮箱1095167843@qq.com


附件:


2022年国庆期间渝北区国旗升挂情况反馈表

                 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升挂国旗地点

升挂国旗面数

更换不合规国旗面数

污损国旗面数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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