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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2-0013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2022〕13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2-03-17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现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67827063)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督〔2021〕37号)的部署要求,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12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全员培训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2〕13号)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和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目标,抓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廉洁警示教育等重点内容培训,引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

二、培训对象

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协管人员

三、培训方式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执法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全覆盖培训。

培训时间:2022年2月开始并长期坚持

培训对象: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责任单位:科技法制科,执法支队

(二)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根据区城管局行政诉讼应诉情况,组织各执法大队负责人、执法骨干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庭审结束后撰写心得体会。

培训时间:2022年3月开始并长期坚持

培训对象: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和执法骨干

责任单位:科技法制科

(三)安全执法专题培训。邀请市城市管理局或市执法总队相关业务处室就城市管理领域安全执法开展专题培训,讲解安全执法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

培训时间:2022年3月

培训对象:城管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和执法骨干

责任单位:科技法制科、安全督查科

(四)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组织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参加渝北区行政执法人员网络教育培训,线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等内容。

培训时间:2022年3月至5月

培训对象: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责任单位:科技法制科

(五)《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

1.以测代训。执法支队在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2022年主题实践活动中,结合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以《行政处罚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测试。

竞赛时间:2022年3月至4月

参加人员: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协管人员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2.专家讲座。邀请法学专家开展《行政处罚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专题讲座,讲解核心要义和主要内容。

培训时间:2022年4月

培训对象: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责任单位:科技法制科

3.自主培训。执法支队、执法大队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内容培训。

培训时间:2022年3月至6月底

培训对象: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协管人员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执法大队

(六)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以分组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2022年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及文书制作专题讲座,讲解执法文书制作要点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

培训时间:2022年6月、12月 共6天

培训对象: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责任单位:科技法制科

(七)城市管理协管员骨干培训。组织协管骨干培训,通过专题授课、交流发言等形式,促进协管员骨干在协管员队伍中的思想引导、带头示范、骨干管理作用发挥,提高协管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的能力。

培训时间:2022年9月

培训对象:协管员骨干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八)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进行集中脱产培训,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切实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培训时间:2022年12月前

参加人员: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培训,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法治思想和法治意识,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各项培训方式细化培训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员参训、取得实效。

(二)丰富形式。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智慧化、信息化手段,发挥好各类网络学习平台优势,既要通过课堂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学习效果,又要采取线上答题、论坛交流、互动体验等形式增强参训人员体验感和参与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规范性。

(三)强化运用。责任单位要注重组织引导参训人员将培训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方法与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运用法治理论指导执法实践、从执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做法,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严肃纪律。责任单位要加强培训纪律监督考核,有序推进各项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培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严格过程管理和学员管理,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培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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