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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2-0008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202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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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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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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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2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普法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普法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城市管理部门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决定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普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工作会议精神;
(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2020-2025年)》及重庆市实施方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反诈骗、反有组织犯罪、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稳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宣传;
(五)党章和党内法规。
四、主要形式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应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党章、党内法规,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法治宣传月期间,局属各级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纳入基层党组织生活学习内容。
(二)组织干部职工全员普法。要抓住“三月法治宣传月”的契机,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活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纳入职工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集中讨论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定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3.5”学雷锋纪念日、“3.8”国际妇女节、“3.12”植树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要积极刊登普法公益广告,加大广播电视台普法公益广告播放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投放法治宣传作品;要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景观等区域以及一站式服务大厅和窗口,张贴普法宣传海报、横幅、标语,全面营造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科室)要把“三月普法宣传月”主题普法活动作为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策划、抓好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收到实际成效。要着眼形式创新和内容创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市民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促进主题普法活动深入开展。要注重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媒体传播作用,及时展示普法活动成效。要提高主题普法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主题普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并于3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电子档报送至科技法制科工作邮箱:3128430647@qq.com。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67827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