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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1-0094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2021〕58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11-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1-08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公园管理中心、各环卫所:

现将市城管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34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确保桥梁安全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城市桥梁事故的发生。


附件:《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34号)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喻巧,联系电话:67820021)


渝城管局〔2021〕134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城投路桥管理公司、华葡桥梁有限公司,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

目前,全市城市管理部门管理的各类型桥梁超过2700座。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量及重载车辆迅速增加,城市桥梁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对桥梁运营状态和设施管理带来极大挑战,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谁管养,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时刻紧绷桥梁安全这根弦,逐桥落实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一桥一档”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桥梁安全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城市桥梁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管理

一是要按照“应检必检,有病治病”的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桥梁进行检测评估,尽早发现桥梁隐患,及时对隐患桥梁进行维修、加固,特别是对90年代初以前修建的桥梁要进行重点监控,切实做到桥梁检测“全覆盖”,隐患整改“零容忍”,坚决做到结构设施检测率100%、病害整治率100%,保证桥梁运营安全。

二是要加强对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消除桥梁安全隐患。在整治方案制定中,应根据桥梁具体情况确定整治方式。在实施桥梁防撞设施升级改造中,有条件进行升级改造的要及时进行桥梁防撞设施升级改造,暂无法进行升级改造的桥梁,应通过完善标志标线、增设监控设施、控制车速等多种方式,加强桥面管控,杜绝和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加强对桥梁附着设施的养护和管理。要深刻吸取四川宜宾金沙江大桥U形截流槽坠落事故教训,定期对环保截流设施的排水管道、锚固件、连接件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防止排水管道因内部沉积物增多、管道重量增加致截流管道掉落。同时,在既有桥梁增设截流设施,应根据桥梁具体情况,结合行政管理手段综合论证增设截流系统的可行性、适用性,避免盲目设置。

四是要加强对桥梁变形观测、定期检测,运用桥梁结构运营状态监测系统等信息技术,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推进城市桥梁运营状态监测系统和超限车辆过桥监控系统等智能化建设,为实时掌握桥梁的结构运行状态提供“智”力支撑。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市跨江河城市桥梁安全运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五是要强化城市桥梁超限超载治理,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应根据辖区内桥梁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尽快出台和完善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方案。同时,要加强和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做好超限超载车辆运输风险管控,引导超限超载车辆选取合理运输线路,避免造成桥梁设施损害。

三、提升桥梁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桥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要建立单独的应急预案。二是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专家、设备、物资、资金和交通工具的保障工作,确保及时有力,满足应急救援需要。三是要加大对城市桥梁应急抢险工作的投入和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落实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城市桥梁如发生安全事故,60分钟内要向市城市管理局作电话报告,4小时内要向市城市管理局作书面报告。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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