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2-0041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函〔2022〕7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2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谢娜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的建议》(第74号提案)已转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办理意见

(一)关于“高位推动与健全机制相结合”方面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区委书记、区长双挂帅”,主要区级部门+镇街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城管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印发《渝北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有关部门和镇街主体责任;制定《渝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并按计划开展年度工作;制定《渝北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试行)》,建立“月考评、季通报、年评优”的成效评估制度;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单位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

(二)关于“宣传教育与推进法治相结合”方面

区城管局统筹,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领域宣传教育工作,各街道按照属地负责制完成辖区范围内所有宣传教育工作。我区采取“常态化宣传+主题宣传”同步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采取“积分兑换”的方式激励居民积极参与,提高公众参与度。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届会议通过,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我区将《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各区级部门、城区街道及相关单位迅速响应,逐级开展《条例》宣贯会,向各级党政干部印发《条例》7000余册,向社会发放《条例》宣传单、折页等40000余份。二是利用“3月法制宣传月”、“3.19城市管理周”及法定假日等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三是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执法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三)关于“项目建设与政策支持相结合”方面

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人员干专业事”的思路,我区委托专业性强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第三方公司根据垃圾产生量配备运输车辆,固定运输频次,专车专运。同时,在生活垃圾收运方面,我区创新开展“年迈体弱上门收、厨余垃圾预约收、可回收物定点收、有害垃圾定期收、其他垃圾定时收、大件垃圾巡回收、装修垃圾集中收”的“七收”服务,达到“便民、利民”的效果。

关于后端处置的项目建设由市里统筹,夏家坝中转站装备了生活垃圾智能多级精分选系统,通过破碎、磁选、风选等“高招”高精准识别各种垃圾,再分类运输至对应的后端处理厂,能极大地提高处置效率。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的洛碛厨余垃圾处理厂也已经建成投用了,资源化处理能力3100吨/日。

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由市里统筹。目前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区城市管理局统筹建成28个大件垃圾收集点、2座大型垃圾分选场、3座大件垃圾处理粉碎场,用于处置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打造“两网融合”服务点5处,生活垃圾宣教中心5个;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用“十步工作法”全面推进居民小区集中点升级改造,目前我区全面升级改造分类集中投放点1017个。

(四)关于“示范引领与扩面延伸相结合”方面

我区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教育系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酒店商超等行业系统齐发力,目前建成示范社区121个、示范机关86个、示范学校50个、示范医院23个、示范企业87个、示范酒店12个。

在建设城区示范的同时,农村同步发展,目前已建成124个市级分类示范村,正着力打造南北大道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暨治理示范带。2019年获评“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2020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我区将持续开展示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

再一次感谢您对渝北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贤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请您在20日内在政协委员履职网上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

(联系人:曾丽娟;联系电话:672391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