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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2-0038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函〔2022〕43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4-18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8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315号提案的复函

高兴敏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各类市政道路设施统筹规范市政道路隔离设施施工的建议》(第315号提案)已转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规划建设问题

新开发区的道路由区平台公司设计,区住建委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审查,报区规资局审批。老旧城区道路改、扩建由区住建委完成方案设计,征求我局意见后,交由区级平台公司实施。

二、关于建成区道路开挖问题

为了避免城区道路重复开挖,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我局每年初召集各管线产权单位参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管线产权单位占道挖掘申请(含房地产项目)实行集中报计划、集中报件、审批、集中开挖时段。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10日前,集中报件审批时间为每年4月1至4月30日;集中开挖施工时间为每年5月至7月,共3个月时间。逾期未报的,原则上本年占道挖掘事项不予再审批。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原则上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审批挖掘。除因紧急抢修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和国家、市委市政府要求新增加项目需开挖道路的除外。

目前我区正在实施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为期四年),对老旧城区人行道提档升级,对城区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召集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共同研究,对近五年需要管线升级、换线改造的管网纳入设计,同步实施,切实避免项目完工后再次对道路进行开挖。

三、关于隔离栏杆、隔离墩设置问题

为了避免行人随意在车行道行走造成人车混行、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而设置。现在随着行人安全意识增强,我局在对原破旧人行道提档升级改造时,将人行道路沿石比车行道提高0.20米以上,有效阻挡了车辆随意停放占用人行道,除比较繁华或人员聚集的路段还会继续保留人行隔离栏杆外,其余路段人行道与车行道隔离栏杆取消后就不再设置了,现在开发区建设时也不再设置车行道和人行道栏杆。

行车道中央隔离墩由交巡警根据交通状况设置。

再一次感谢您对渝北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贤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请您在20日内在政协委员履职网上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联系人:刘汉荣;联系电话:6713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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