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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3-0008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函〔2023〕2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2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汪洋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十九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西南国际汽贸城周边建设停车场库的建 议》(第83号建议)已转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你建议我局强化该区域公共停车管理、占道停车管理,负责停车场审批,监督管理社会单位停车楼场,合理优化路内停车位,降低人行道高度增加停车位设置,发布有效的停车信息引导车辆停放。对这些建议,我局会同执法支队宝圣湖执法大队对于实际现状和调整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判,并向相关单位管理征求意见。

关于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位的建议,西南国际汽贸城片区目前属于空港新城公司管理。关于这个片区的停车问题,经我局向空港新城公司了解情况,为解决这一片区停车需求,目前在正在修建公共停车场,同时,这一片区还余留了部分公共用地可供将来修建停车设施。对于您建议增加路内停车位,按照“发展配建停车场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场(库)为辅助,路面(占道)停车场为补充”的原则,在路外停车不能满足需示时,才设置路内停车位。人行道管理规范市容整洁可以为汽贸城的经营提供较好的支持,按目前的停车需求状况,人行道暂不设置路内停车位。

关于强化占道停车管理的建议,我局按职能将进一步加强对人行道占道停车现象和公共停车场的管理,执法支队宝圣湖执法大队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大对西南国际汽贸城周边停车场区域的巡查力度,查处城市公共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行为。二是依据《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查处擅自在路内停车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路内停车设施,影响路内停车设施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再一次感谢您对渝北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贤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请您在20日内将意见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邮寄、传真或拍照传给您所在代表联系(小)组,并在人大代表履职网上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王广菊,联系电话:1388361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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