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2-0037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函〔2022〕4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4-18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8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一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复函

唐敏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十九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全面取缔公交车城区通行路段占道停车的建议》(第219号建议)已转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在城区非主干道的公交车通行路段,全面取缔占道停车;在没有公交车通行的城区非主干道,增设占道收费停车泊位;全面启动占道停车收费管理”,这些建议对我局规范城区停车秩序、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等工作有着非常好的指导意义,这也是我局路内停车管理一直在努力的方向,现将我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取缔非主干道公交车通行路段的占道停车位的建议

您在建议中提到“原工业园区的兴科二路、兴科三路,两路城南的龙旺街、龙顺街等路段设置了部分占道停车位”,据调查,龙旺街下段、龙顺街全段的路内停车位已取缔,锦湖路的停车位也全部取缔。由于修建轻轨15号线改道,翠湖路的停车位已取缔,但是周边停车压力大,群众意见大,目前,公安交巡警已决定在翠湖路实行夜间限时停车,即从夜间19点至次日7点期间,可以路内停车。高岩路公交通行由于占道停车不畅,2021年,公安交巡警部门对此片区实行了交通单循环改造,既保证公交通行,又考虑周边居民停车压力。

路内停车位的设置与取缔,主要由公安交巡警部门的制定方案,由我局实施后期管理,对于您提出全面取缔非主干道公交通行的路内停车位的建议,特别是兴科二、三支路的路内停车位,我局征求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意见,以下为公安分局的书面答复意见:

针对唐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非主干道的公交车通行路段,全面取缔占道停车的建议。

一是根据实际合理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结合渝北区“三龙+两路”两个组团和“大城市、大农村”“半农半城”的实际特点,两路片区和龙溪片区属于老城区,规划设计滞后,两路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龙山街道、宝圣湖街道、双凤桥街道等老旧小区多,基本未建设地下停车场库,且地上也无新空间可供挖掘。老旧小区片区违法停车严重,影响城市道路“生命通道”畅通,群众信访舆情多发且有刚性停车需求。为进一步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按照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周边违法停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21〕54号)要求,结合辖区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刚需大”的突出问题,交巡警支队深入调研城镇老旧小区停车供需状况和小区周边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全面摸排具备停车条件的支路,通过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及居民的意见建议,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划定路内停车泊位,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重点时段停车难问题。

二是动态调整停车泊位供给。按照《重庆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2〕8号)要求,加强对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全面排查,撤除设置不合理、挤占道路资源的路内停车泊位,通过综合评估,及时适应配建停车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建成后的停车需求变化,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释放道路交通资源。中心城区范围应将路内停车泊位数量严格控制在停车泊位供给总量的5%以内。目前,渝北区现有停车泊位总数360865个,按照使用模式分,自用停车位268830个,专用停车位22486个,公共停车位69549个(含路内停车位13897个),路内停车泊位占总数比例为3.85%,路内停车泊位总量控制低于5%要求。

三是加强机动车乱停乱放纠违执法。按照《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管理缓堵促畅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重点区域、路段、交通节点和舆情多发路段为整治重点,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停”原则,公厕、医院等特殊路段临时停的分类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开展宣传劝导,以“人工执法+自动抓拍”的方式开展纠违执法,对严重影响交通、占用公交车道、占用消防通道、双排停放的车辆予以强制拖移。2021年分局纠违总量63.7万余件,其中机动车违停纠违40.6万余件,占纠违总量的63.73%;拖移严重影响交通的机动车3944台。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巡逻执法力度,在工作中发现占道停车的特别是在公交车通行的路段,将严格按照“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进行执法纠违,对情节严重影响交通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拖移。(联系人:杜珂,联系电话:61733706)

二、关于在没有公交车通行的城区非主干道增设占道收费停车泊位的建议

依托我局正在实施的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完善市政设施,压缩乱停车空间。凡纳入PPP项目改造的人行道,宽度超过8米,确有停车需求,合理施划停车位;对道路宽度在8-10米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设置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对10-12米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设置一边停车位后,再设置道路中间隔离设施。优化老旧小区周边交通组织方案,采取单循环方式,释放车行道宽度,设置部分路内停车位。

三、关于全面启动占道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

从2021年起,我区一直在加快推进PPP项目建设,主要进行路内停车位智能化设施改造和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截止至2022年3月20日,智慧停车工程项目智能化车位改造完成近1万个车位。今年将对智慧停车项目分片区启动实施收费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1〕10号)精神,对停车位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目前《通知》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定于2022年4月15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路内停车位价格大幅度提高,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路内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库或者尽量公交出行。为扎实做好价格调整后的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目前我局正拟写《关于调整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相关事宜的方案》,明确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的推进。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次分时段稳妥推进执行新标准,同时,掌握舆论关切点,引导舆论正确走向,及时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处置。此方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区政府办公室将印发通知,调整全区路内停车位收费价格。

再一次感谢您对渝北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贤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请您在20日内将意见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代工委,并在人大代表履职网上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联系人:何鑫;联系电话:6713093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