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1-0059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函〔2021〕4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1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第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复函

唐袁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十八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垃圾分类实施的建议》(第31号建议)已转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渝分类组〔2020〕1号)、《2021年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渝分类办〔2021〕5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全市均在大力开展楼层撤桶工作。在渝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通过“十步法”(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合理设置投放点、全方位宣传发动、入户沟通引导、全面公示公告、楼道正式撤桶、督导定点分类投放)开展楼层撤桶工作,目前我区楼层撤桶已基本完成。

目前,我区正因地制宜建设分类集中收集点,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多网融合点,配置公示牌、遮雨棚等,有条件的还可以配置洗手池、除臭设备等,杜绝因下雨导致垃圾桶内的污水满溢等情况。同时,免费为居民办理分类积分卡,设定集中投放时间段(例如:上午7:00-9:00,下午:18:00-20:00),配置桶边指导员,在集中投放时间段进行桶边指导,提高分类质效,在集中投放时间段分类投放将获得双倍积分,积分可兑换日用品或现金,最大程度的实现便民、利民另外,要求分类运输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置指南》,科学合理配置摆放分类收运设备;垃圾运输车辆按标准涂装,保持车牌、标志清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制约,并且对分类收集运输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杜绝出现混装混运现象。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办理意见

1、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方面

目前,我们全区正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相关工作,针对老中青少不同群体特征,开展不同的宣传发动模式。一是对青少年:重点抓学校教育,以课堂教育、社会实践及“小手拉大手”、志愿服务四种主要形式,在校园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二是对年轻人等:“线上+线下”多维度进行宣传,设计出渝北生活垃圾分类LOGO,建立起“渝北区垃圾分类公众号”,推出了“党员+”、“家校通”APP等,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的宣传引导作用。三是对居民:全面实施“分类积分、积分换礼”措施,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可获取积分兑换生活用品;通过入户指导、文艺演出、有奖问答、开发垃圾分类小游戏APP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2、关于“建议垃圾分类恢复楼层投放模式”方面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引导公众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推广垃圾不落地模式。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我区已全面完成楼层撤桶工作,楼道是“生命”通道,撤桶可以消除楼道通行隐患,保障应急情况下的消防安全,楼层设桶容易滋生细菌病菌,形成污染点,影响居民生活居家环境,不利于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监督管理。楼道撤桶的意义十分重大,对于推进垃圾分类的成效十分明显,也是垃圾分类成败的关键,能进一步提高居民分类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

此复函已经唐贤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请在20日内将意见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代工委,并在人大代表履职网上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高自鹏,联系电话:6780680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