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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1-0058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城市管理函〔2021〕3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1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第五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复函

刘姣代表

在区人大第十八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第203号建议)已转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03月起,龙塔辖区陆续出现共享单车设置单位擅自在公交车站、轨道站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地段投放共享单车问题(重点投放路段为新溉路、景观大道、渝鲁大道、兴盛大道、紫荆路及鲁能部分街区门口),造成行人通行不畅,市民投诉不断。区城管执法支队龙塔大队于20204月上旬、7月中旬分别约谈小蜜蜂、芒果、哈喽、美团等共享单车设置单位负责人,要求其提供共享单车投放手续,四家单位均表示无共享单车在龙塔辖区投放手续。

二、处理情况

1、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区城管执法支队龙塔大队对共享单车设置单位分别开具了《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在龙塔辖区内投放的共享单车,并于20204月下旬、7月中旬对拒不整改的共享单车依法进行查处。20206月起,小蜜蜂、芒果、哈喽等共享单车陆续从龙塔辖区撤离。

2、美团共享单车设置单位及时调整旗下共享单车运营路线,将渝北区从其后台运营轨迹上清除,直到20214月,美团共享单车已基本撤离龙塔辖区。因卫星定位渝北区与两江新区界限不明显,偶有零星共享单车出现,属越界骑行行为。下一步,龙塔大队将安排执法队员加大巡查力度,对越界骑行至龙塔辖区的共享单车进行监管,及时通知共享单车设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理。

再一次感谢对渝北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贤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请在20日内将意见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代工委,并在人大代表履职网上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段辉勇,联系电话:6708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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