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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28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深化系统培训,印发《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开展全系统、全覆盖的专题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化普法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2022年普法计划,充分利用城市管理“3•19”主题服务宣传周、三月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各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抓紧抓实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扛起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对照中央反馈意见和市区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区城管局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方式、检验标准和工作成果,逐条对账、逐项销号,全面完成中央督察组现场交办问题和各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三是全力抓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实地考察点位,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各项迎检资料,助力我区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四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公示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

(二)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通知》,一次性完整告知信用修复人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所需条件、材料及程序等相关内容;制定“保障失信主体权益、轻微违法包容免罚、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等城管执法八项承诺,提高执法管理服务质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现行政策文件,未发现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等不适宜的规定。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按照市级标准统一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的材料、时限,整合“市政设施建设类、(非)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占用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设施”4个审批事项申请表,实现同一项目多项审批“一张表申请、一次性办理、打包式审批”,减少企业重复申报材料。三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实现全部事项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全渝通办”,不断加大“四减”指标力度,进一步落实简流程、低收费、优服务、并联办、重惠企等措施,全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比例86.4%,即办件比例33.3%,平均跑动次数0.04,网办比例100%,全程网办比例95%,为企业提供资料审核服务275次。四是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制定《2022年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领域区本级市场主体监管工作方案》,随机抽取25个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提高市场主体违法成本,防止“劣币驱良币”,规范市场秩序。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发布以及备案的工作流程,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定专门科室为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学专业人员,会同局法律顾问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发布。三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实施动态调整,紧跟法律变化,及时清理已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2022年我局依法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规聘请法律顾问,全程跟进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坚持法律顾问列席行政办公会,在重大决策事项及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尊重专家咨询意见,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有效性。二是依法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2022年我局未提案重大行政决策,本部门内部也未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五)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区统筹指导下,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事项向镇街下放,梳理30余项拟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持续推进“1+8”综合执法和“多勤联动”机制,2022年开展联合执法1140余次,进一步提升城区秩序综合管理水平。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查行政执法案卷,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配置专业设备全过程记录执法重要节点,全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9条、行政许可信息264条,审查普通程序行政执法案卷39份,通报审查情况2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在今年市区两级案卷评查中,我局参评案卷均为优秀;加强法治理论培训,制定《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城市管理执法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全年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线上法治教育培训,狠抓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贯彻落实《渝北区推行行政执法机构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持续推进柔性执法,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工作,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全年开展柔性执法525次;不断强化信息支撑,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持续开发城管执法系统,探索非现场执法、非接触式执法,实现问题的智能识别发现、执法文书的线上办理、监督指挥的网格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管理专题年行动,劝导整改乱停放车辆4257台次,多年停车顽疾得到治理,重点路段的人行道停车问题得以解决,群众对人行道占道停车投诉同比下降60%。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内设督查科,承担执法人员工作纪律的监督、纠察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全年开展专项督查考核10次,整改问题16件;加强第三方监督,严格遵守《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派驻专业的律师驻队,全年出具执法建议意见书12份,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投诉渠道,2022年及时处理回复网络舆情投诉1064件,舆情处置率及回复率100%,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舆情。

(六)继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3名具体工作人员,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泄露个人信息排查整治,对可能涉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14条内容及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予以公开1件,无法公开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办结,主动公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民生实事、公共利益、社会治理等信息631条。二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纳入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76件、政协提案7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自觉将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局属单位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我局未发生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行为。

(七)坚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4件,其中1件维持、3件终止;被行政诉讼案16件,其中一审10件、二审6件,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二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原则,加强信访人合法权益保护,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全年接到信访投诉31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9%,互联网+督察平台案件112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87.6%;数字城管平台共立案295532件,结案289270件,结案率98.41%,12319城市管理舆情共受理民生服务热线及督办案件4515件,市民满意率99.88%,排全市第一。三是完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将安全生产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一线岗位责任制“两单两卡”全覆盖,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实现全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发生”,较大后果、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零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亡人事故“零发生”。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委年初听取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审议通过《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本年度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具体内容。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城市管理系统多形式、全方位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区委安排,毫不动摇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办事。一是强化法治素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研法6场次,常态化开展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二是妥善办理监督意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按期办理并回复人大建议76件、政协提案74件、执法监督意见1件、检察建议2件。三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全年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全面宣传,加强重要节点宣传力度。加强重要节点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渝北网、渝北掌媒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开展城市管理成效线上展示活动,深入宣传园林绿化、违法建筑、垃圾分类等城市管理法律知识。线下在游园、广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丰富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各类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含普法、科普等)资料1.2万余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二是突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五进”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活动,各行政执法大队结合辖区工作特点开展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社区、进门店“五进”活动,执法人员主动送法上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以案说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进一步提升社区干部、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熟悉度,全年开展“五进”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宣传教育10000余人次。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还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城市管理领域点多面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执法难度大、专业要求高,执法队伍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成体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科学统筹部门资源,开展多部门联合普法活动较少,没有最大限度地促进法治精神传播。三是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发展。非接触性执法和非现场监管、大数据监管、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探索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部门法治专题培训,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执行城市管理“八五”普法规划,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的作用,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区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机制,不断推动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方法创新发展。完善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市级平台联网,抓好智慧城管二期落地应用,启动智慧城管三期建设,推进城市综合治理“一网统管”、城市运行安全“一屏通览”、融合智慧调度“一键联动”、便民惠民利民“一端服务”,持续探索“非现场执法”“非现场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执法方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问题,加快“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衔接机制建成落地,拓展信息化技术在执法领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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