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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仙桃环卫所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街道照明、城市社会单位化粪池及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二)单位构成

仙桃环卫所主要由所长主持工作,内设科室综合科、财务科、执法征收科、路灯科、设施科、汽车队、清扫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0,121,443.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37,843.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83,6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元,事业收入 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元,其他收入0 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8,556,703.86元,主要是市政保洁水费拨款减少500,000.00元,路灯、灯饰电费拨款减少1,278,600.00元,环卫车辆运行费拨款减少280,000.00元,编外聘用人员经费拨款减少6,495,000.0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0,121,443.2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48,811.52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0,404.80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9,475,341.12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6,885.76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8,556,703.86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4,903.14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少8,591,607.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37,843.2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37,843.20元,比2022年减少9,640,303.86元。其中:基本支出3,472,843.20元,比2022年增加34,903.14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5,565,000.00元,比2022年减少9,675,207.00元。主要原因是市政保洁水费拨款减少500,000.00元,路灯、灯饰电费拨款减少1,278,600.00元,环卫车辆运行费拨款减少280,000.00元,编外聘用人员经费拨款减少6,495,000.00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3,6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3,600.00元,比2022年增加1,083,600.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巴蜀小学片区缓堵促畅示范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巴蜀小学片区缓堵促畅示范点项目相关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960,000 .00元,比2022年减少280,000.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比2022年减少0 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 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280,000.00 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565,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7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晓静   联系方式:023-8895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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