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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35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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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5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弘顺犇力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5YU3LJ8R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杨野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01月18日21时07分,重庆弘顺犇力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重型自卸货车(渝DF0838),在重庆市渝北区双龙 湖街道桂馥大道与民兴路交界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 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 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12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25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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