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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27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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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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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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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7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1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湖岛农业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55734066066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李元平 |
自然人 |
姓名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渝北城管罚〔2024〕15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案 | |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2024年7月31日,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赵刚友,周浩部门接到渝北区交巡警支队双凤桥大队移交案件,经渝北区交巡警支队双凤桥大队调查核实,当事人重庆湖岛农业有限公司所属车牌号为渝DF6958的红色重型自卸车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门西北200米处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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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金额 |
15500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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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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