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26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4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13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松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25779948203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巫忠胜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1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06月25日10时17分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 员王万军,左凯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重庆市松泽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在新溉大道887号附69号(刘口水耙牛肉火锅),未经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其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参与,积极探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 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 ”的规定。

处罚依据

《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8月14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