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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09440740B/2024-00071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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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3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渝北城管罚〔2024〕7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龙群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0226196910231847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渝北城管罚〔2024〕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在次干道的车行道上设置机动车辆清洗、维护、装饰场所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04月10日19时50分,当事人李龙群在重庆市渝北 区龙山街道松石北路58号附34号,擅自在次干道的车行道 上设置机动车辆清洗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市容环 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禁止在主、次干道 的车行道、人行道上设置机动车辆清洗、维护、装饰场 所”的规定。

处罚依据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 六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16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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