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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5-05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5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比选邀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管理,提升机关食堂服务质量水平,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拟对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实施外包,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内

由外包服务单位负责机关食堂的就餐服务:

1.机关办公楼上班人数140人(人员随工作原因可能存在变动),主要为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重庆市渝北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3家单位的职工,承包食堂供应以上3家单位职工工作日用餐(早餐、中餐及晚餐)、值班用餐以及公务接待用餐。

2.餐费标准:早餐每餐9元/人,中餐每餐18元/人,晚餐每餐18元/人,服务费不高于20000元/月。

3.外包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贰年,实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每满一年后,若年度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后续签合同,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4.结算方式:结算费用包括餐饮费和服务费两部分,每月据实结算。结算价=每个工作日早餐就餐人数*9元/餐+中餐就餐人数*18元/餐+晚餐就餐人数*18元/餐(注:晚餐可兑换等价食材)+中选服务费,公务接待餐据实纳入餐饮费结算,值班餐费由外包服务单位负责结算,采购人不另行付费。

三、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餐饮服务行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保证在经营食堂的从业人员中具有2名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厨师(提供厨师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经验(每餐就餐人数不少于70人,提供与相关食堂签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信用良好,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重大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相对固定且安全的食品食材渠道来源,有能力确保食堂食品食材安全,并愿意接受监督考评(提供书面承诺);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缴纳社保书书面证明,纳税书面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比选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比选。

四、比选时间、地点及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到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bq.gov.cn/bm/qcsglj/)政务公开栏目下载本项目采购比选文件,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比选文件全部内容。

(二)比选单位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比选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比选应答文件;

2.按时参与比选评审会并签到;

注意:比选单位或其比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比选:

1.比选文件送达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

2.比选文件未按采购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签署、盖章的;

3.比选人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经采购人查实,比选人提供的比选不真实、虚假资料的;

5.出现多个比选方案或多个比选报价的;

6.比选报价超出采购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7.人员配备低于采购比选文件规定的最低人数的;

8.比选人串通比选的;

9.比选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应答文件编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用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2021年1月1日以来与中心城区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签定的合同或协议(每餐就餐人数不少于70人,提供与相关食堂签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4.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缴纳社保书面证明和纳税书面证明;

5.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参选声明及报价;

6.拟服务团队人员基本情况(含拟服务团队人数和工种安排,提供资格要求相应的厨师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册,使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并随带原件备查,应答人法人代表承诺说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参选声明及报价应按比选应答文件附件填写。

(四)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五)比选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17日14:30(北京时间),比选评审会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空路93号2楼2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储女士,联系电话:023—6718201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若需进行踏勘的,由比选人自行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并在评选前完成,无论踏勘项目现场与否,比选人在递交比选文件时均视为比选人对采购项目全部情况已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在踏勘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费用等由比选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比选应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应答文件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不论参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资料文件均不退回。

3.符合条件的比选人或者对采购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比选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选取比选人服务费报价合理低价的参选单位作为中选单位,也可由采购人择期重新组织比选。

4.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利用招标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其承包经营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重庆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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