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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709440740B/2021-01285
- [ 发文字号 ]
- 渝渝北城撤决字〔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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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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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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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9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撤销备案登记决定书(渝渝北城撤决字〔2021〕1号)
当事人:重庆东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68878515M
法定代表人:曹红梅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翠苹路11号东衡槟城5号楼负二层
经你单位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8月5日,向你单位补发了《重庆市停车场备案登记证》(渝北配建<室内>-0001614)。经审查发现,你单位申请补发证件时,已不是两江慧谷停车库的经营管理者,不具备法定的备案登记资格。2021年12月 9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撤销备案登记事先告知书》(渝渝城撤先告字〔2021〕1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现本机关决定:
撤销2021年8月5日补发的产权单位为重庆市紫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庆市停车场备案登记证》(渝北配建<室内>-0001614)。
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渝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联 系 人:罗秋 ,联系电话:6782366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渝北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