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自公告日期起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918102853@qq.com,传真:023-6782272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ybq.gov.cn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渝(北)环准〔2019〕092号 渝(北)环准〔2019〕093号 渝(北)环准〔2019〕094号
渝(北)环准〔2019〕095号 渝(北)环准〔2019〕096号 渝(北)环准〔2019〕097号
前一篇:江北南石路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评信息受理公告[ 11-13 ] | 后一篇:渝北肖家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受理公示[ 11-13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8001718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义学路32号
本网站信息举报电话:023-67828038 举报邮箱:216168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