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审批科室职能,设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科负责清理优化审批项目,实现审批科室整体入驻大厅,并向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二是创新审批方式。对重点项目推行打捆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环评管理豁免,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夜间施工审批、建筑施工排污收费等联动审批,全面提升审批质效。三是严格阳光审批。认真落实公开承诺,通过渝北环保网和区行政审批网公示建设项目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等,实现审批事项受理、经办、审查、批准、出件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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